“手头拮据,急需用钱,听说有个办法能快速搞到钱?”——如果您因为经济窘迫而对此心动并深信不疑,请立刻停止这个危险的念头!“租车抵押套现”并非救命稻草,而是涉嫌诈骗罪的犯罪陷阱!
2025年8月底
分局受案中心接到一名群众报案称
去年9月份至12月份期间
邹某在其租车行陆续租了四辆汽车
不仅一直未归还,也未支付租金
接到报警后
民警立即展开调查
该店内四辆总价值约50万的小汽车
已被邹某转卖给他人
9月5日
民警成功将藏匿在贵州省的
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归案
经查
2024年9月份开始至12月份期间
犯罪嫌疑人邹某因经济困难,生活窘迫
无意间了解到了“租车变现”的诈骗套路
因而萌生了“租车抵押套现”的歹念
他先后在被害人的租车行内
租借了四辆汽车
再通过伪造车辆行驶证
将其中一辆车
以六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外地一寄卖行
剩余三辆车则被邹某以抵债的方式
抵押给他人用于偿还欠款
目前,犯罪嫌疑人邹某
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
普法课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: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。
切记: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、行驶证等行为,还可能同时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,无论因何原因误入歧途,法律也不会因此免除刑事责任。
警方提醒
经济困难不是违法犯罪的借口。为解决用钱问题伪造证件、抵押他人财产,同样构成诈骗犯罪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!
切勿轻信“快钱陷阱”!所有声称“租车抵押变现”“代操作搞钱”的信息均为犯罪引导,所谓“轻松套现”实为刑事犯罪,一旦实施再无回头路!
来源|刑侦大队
核发|黄彦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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